第20120320号
案 由:关于借鉴“温州模式”,加快深圳市民办教育大发展的建议
分 类:科教文卫体-教育事业
提案人: 陈文宏(共1名)
内 容:温州作为民办教育综合改革的全国唯一省份的试点地区,在法人分类、税费优惠、合理回报、财政扶持、产权明晰等方面采取了具体措施,尤其是采用购买服务的经费投入方式,其思考的基点是政府责任,如果民办教育消亡了,政府得花更多的钱办教育,发展民办教育就是政府花小钱办更多的事,更好的事。温州充分利用了现有的法律资源,充分借鉴了国内民办教育的创新政策,充分张扬了温州区域个性,出台的政策集国内民办教育改革智慧之大成。在当前民办教育不敢改、不愿改、不让改、不能改、不会改的困境中,温州能领导带头、部门联动,因地制宜、实事求是,敢创敢试、大胆突破、整体设计、系统改革,这些做法和经验非常值得推广和借鉴。也足以说明温州市委市政府是有远见和负责任的党委政府。深圳应率先借鉴“温州模式”,加快深圳市民办教育的大发展。
提案理由:
广泛深刻认识民办教育的重要作用,民办教育与公办教育同属于公益性事业。民办教育是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增长点和促进教育改革的重要力量,发展民办教育是政府重要的工作职责。深圳市民办教育起步早、发展快、贡献大,仅基础教育阶段的民办学校,每年就为政府分担了高额的教育财政支出,为深圳市高标准普及义务教育,解决外来人口子女入学问题,满足广大市民的教育选择性需求作出了巨大贡献。
面对新一轮的改革发展,以及深圳承担“改善民办教育发展环境”国家级课题的历史机遇,党委政府及部门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我市加快民办教育发展的重要性。
民办教育既可满足教育需求,又可满足教育选择,更是激发全市教育活力的源泉,要通过“民进”促进“公进”,实现教育“共进”,要以突破与创新为使命,在全省甚至全国勇于首创、勇于先行先试,使深圳市民办教育整体质量能领先广东省乃至全国,打造“民办教育看深圳”的高地。
办 法:
一、加大公共财政支持民办教育的力度
1、常态化实行财政奖补。落实《深圳市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专项奖补资金用于全市民办学校升等创优、年检优秀的奖励,以及教师的奖励和培训等,同时制定更科学有效的资金使用方法。
2、建立政府购买教育服务机制。流动的花朵也是党的儿女,民办学校的学生实际上也是政府应该履行的教育责任。政府承担责任的体现方式,就是建立政府向民办学校购买服务的经费投入制度。可以公办学校年度生均培养费为基准(以福田区为例,目前福田区每生每年大概在1.5万左右),在义务教育阶段,补助比例为30%至50%;在高中段教育,补助比例为20%至30%。要求在三年内按比例循序渐进执行到位。从某种意义上考量,这不是政府每年给了民办学校多少钱,而是民办学校给政府每年节约了多少钱。当然,这样的机制还有实施的若干前提,如以落实教师社会保障政策,足额缴纳教师社会保险,落实教师最低工资制度,以及实施相应的会计制度为前置条件。
二、加强民办教师队伍建设
1、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凡取得相应教师任职资格,参加人事代理,并从事相应教育教学工作的民办学校教师,均按公办学校教师标准参加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单位应缴部分由民办学校承担。退休后,享受与公办学校教师同等的退休费、住房公积金等。当然,民办学校要严把教师准入关,凡新进教师队伍的,必须具有相应的学历条件和教师资格;已经在职但尚未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和学历的,要加强培训,限期取得。民办学校可为教师建立集体户口。
2、确定最低工资标准。参照现公办学校的教师工资标准,民办学校教师(平均)最低工资标准不得低于公办学校的70%。
三、进一步落实民办学校自主权和有关权益
落实收费自主权。民办学校收费项目及标准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由民办学校按不高于当地上年度生均教育事业费3倍的标准自主确定,报价格主管部门备案并向社会公示后执行;落实税费优惠政策。依法落实相应的税费优惠政策,民办学校依法享有公办学校同等的税费优惠政策。
四、突出重点,规范民办学校财务管理
1、依法明晰产权。依法确定民办学校产权明晰、资产流转的各项制度,明确民办学校在财产的归属、使用、收益、处分等方面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依法建立健全民办学校退出机制。
2、依法加强财产管理。民办学校执行相应的会计制度。建立风险基金,可提取并维持学费年总收入的5%作为风险基金。加强监督公共财政的资金投入,公共财政资金年度超过200万,政府可向民办学校委派独立董事,保障公共财政资金的安全与效益。
3、建立合理回报制度。为了调动举办者积极性,民办学校在扣除办学成本,预留学校发展基金以及提取其他有关费用后,可从办学结余中提取一定比例的经费,用于奖励出资人。年奖励金额不超过出资人累积出资额为基数的银行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的3倍。
五、强化领导,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俗话说:老大难,老大难,老大重视就不难。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好民办教育改革工作。教育绝不仅是教育系统的事,发改、财政、税务、人力社保、民政、国土资源、规划、金融、国资、工商等部门要形成合力,加强制度设计和政策创新,确保改革试点取得全面成功。
2、加强指导和宣传力度。坚持团结鼓劲、正面宣传为主。有些媒体专盯民办学校问题,媒体要广泛宣传民办教育的发展成就和优势差异所在,总结推广先进典型,全力营造推进民办教育新一轮大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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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文宏:深圳市龙岗区建文中学董事长、深圳市政协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