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大视野2020年12月17日讯】近日,龙岗区横岗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对辖区一宗在林地上偷倒余泥渣土的违法行为立案处罚完毕,对违法行为人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处以罚款人民币10万元的行政处罚。
对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责人开具《行政处罚决定书》
横岗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接到群众投诉228工业区水官高速旁林地上有人破坏林地并偷倒淤泥渣土,执法队员立即赶往现场,发现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七部新能源车正将大量余泥渣土倾倒于林地的山沟处,当即对非法倾倒余泥渣土的违法行为进行控停,并对违法人员身份进行了确认登记,对现场进行了拍照、测量固定证据。
被余泥渣土覆盖的林地
横岗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通过对违法涉事行为人进行询问、现场勘验、制作笔录等一系列的调查取证过程,依法对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责人开具了《深圳市龙岗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协助调查通知书》、《深圳市龙岗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查封(扣押)决定书》、《深圳市龙岗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查封(扣押)清单》,并依法暂扣涉事泥头车6辆。
对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责人开具《行政处罚决定书》
由于涉事处罚金额较大,公司负责人迟迟未罚款。经街道队执法人员多次约谈、督促,耐心讲解法律法规,告知拒不缴纳罚款将承担的法律责任,公司负责人于11月17日,顺利完成缴纳工作。
依法查扣涉事泥头车6辆
为进一步提升城市环境品质,切实打击“泥头车”车身带泥、扬撒、遗漏、污染路面,非法倾倒余泥杂土,施工工地扬尘等污染环境。2020年,横岗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持续开展“泥头车”专项整治行动,从源头管控,加强联动,错时执法,切实加大对安全隐患较大的泥头车违法行为的立案处罚力度。截止到12月8日,横岗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共处罚泥头车案件142宗,有效遏制了泥头车倾倒渣土行为。(罗珍 叶章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