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大视野 2020年9月3日讯】9月1日,《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正式实施。当日,南澳执法工作人员在检查时发现,辖区一处分类投放点未保持收集容器整洁,随即开出了南澳首张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管理方限期整改,执法部门将回访检查。这是南澳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执法警示活动发现的首宗问题,也是南澳首例关于生活垃圾分类的责令整改。“年初我们南澳就确定了争当创建垃圾分类示范街道排头兵的工作目标,《条例》的实施,标志着深圳垃圾分类进入法治强制时代,也让我们创建工作更有抓手。前期我们进行了多次针对性的培训和宣传活动,确保了条例相关知识普及到每家每户。目前尚处执法警示期即“过渡期”,开出整改通知书,主要帮助责任放发现问题、纠正问题,10月起,我们将对不开展垃圾分类等行为正式开罚。”南澳办事处相关负责同志表示。
据悉,近期,大鹏新区南澳党工委、办事处大力开展积极部署,全力抓好《条例》宣贯,尤其是结合上级有关要求,迅速开展了生活垃圾分类执法警示活动。“我们采取了执法人员+垃圾分类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垃圾分类督导员+社会督导员的“3+1”模式,全面开展对辖区企事业单位、农贸市场的垃圾分类执法检查。
同时,在小区、垃圾集中收运点、垃圾中转站等地点设卡对垃圾收运车辆进行执法检查。”该负责同志表示,在检查的同时,我们的检查、执法人员开积极开展《条例》宣传,进一步提高垃圾分类知晓率和参与度。9月1日以来,南澳共出动224人次,检查垃圾分类投放点位24个、垃圾收运车辆4台次,开具责令整改通知书5份,发放垃圾分类相关宣传资料1万余份。
接下来,南澳将以《条例》宣贯为抓手,持续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执法警示活动,严肃查处垃圾分类违法行为,进一步提升生活垃圾分类常态化、精细化执法管理水平,争当创建垃圾分类先行示范街道排头兵。 (罗珍 陈美琪 彭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