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大视野2018年6月14日讯(记者 罗珍 特约通讯员 黄春荣 深圳报道)近日,龙岗区宝龙街道执法队巡查至同心社区站前路时,发现该处道路灯杆悬挂着灯杆广告,执法人员立即展开调查,先咨询有关审批部门,获悉该处悬挂灯杆旗广告的行为未得到相关批准,随后通过广告的联系方式找到相关公司进行立案查处,最终于6月12日对该公司开具罚款单5000元。
据悉,深圳市早在2003年8月,就出台了《深圳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对户外广告的设置管理做了详细的规定。对违反规定的,有相应的处罚措施。 宝龙街道自成立以来,结合 “打造全国最干净城市”的工作部署,严查辖区各类户外广告。对确实有设置广告招牌需求的商家,引导其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设置合法规范的户外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