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大视野2018年5月30日讯(记者 罗珍 特约通讯员 熊悦娉、周维朕 深圳报道)5月29日,龙岗区宝龙街道在全区率先发布《宝龙街道群防群治工作奖励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鼓励广大群众主动维护社会治安,积极参与群防群治工作,对辖区内在群防群治工作上有突出贡献的个人进行奖励,最高金额可达5000元。
据了解,奖励类型分为四大类:对制止正在发生的违法犯罪行为的人员给予奖励;对举报公共安全隐患、诈骗、涉毒等有价值线索的人员给予奖励;对阻止重大案件发生、协助侦破重大案件的人员给予奖励;对主动消除公共安全隐患,积极参加抢险、救灾、救人,保护国家、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人员给予奖励。具体奖励金额则根据事件类型等因素进行分类,最高金额可达5000元。
本次《办法》的发布只是宝龙街道群防群治工作的一个缩影。据介绍,今年来,宝龙街道在群防群治工作上做出一系列的探索和创新,推进“雪亮工程”建设,促进群防群治全民化,并建立健全基层防范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形成“街道牵头、派出所监管、单位自律、人人参与”的良好工作格局。此外,健全群防群治“四会(社区治保会、社区平安志愿者联合会、楼栋长联合会、平安社区促进会)”联动运作机制,开展各类群防群治活动。通过这些措施,增强群众对社会治安的认同感和责任感,形成人人都是平安员、户户都是监控员的群防群治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