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大视野2018年5月14日讯(记者 罗珍 持约通讯员 陈斌、黄艳雯 深圳报道)近日,记者从龙岗区龙岗街道获悉,该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被司法部评选为“全国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这也是深圳市唯一获此殊荣的基层调解组织。该街道司法所继全国模范司法所、全国巾帼文明岗后又一国家级殊荣。
近年来,面对基层社会治理“矛盾复杂化”“诉求多元化”“调处疑难化”等新挑战,龙岗街道积极应对,不断探索法治框架下多方协同化解基层矛盾纠纷机制,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快捷、高效等优势,推行“111”“333”工程,巩固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
目前,龙岗街道已形成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及仲裁调解相衔接的多元调解体系。在组织架构上,建立党工委统一领导、综治牵头协调、司法部门主导调解、职能单位共同参与、社会各方整体联动的矛盾纠纷调解格局;在内涵建设上,融民间力量、行政、司法机关于一体,形成化解矛盾纠纷的合力,建立涵盖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仲裁调解、诉讼调解的大调解格局。实践证明,大调解格局的建立是行之有效的,尤其是在“骨头案”的化解中能够发挥重要作用。其中,龙岗街道相关部门撰写的《部门联动,大调解格局显成效》60小时快速调处三女童溺水案,荣获广东省“五个一”工程优秀案例奖。
据了解,三年来,龙岗街道引入司法力量参与土地整备、城市更新、信访维稳、劳资纠纷等重大事项谈判160余次,成功调处各类纠纷15108宗,受助群众达2.5万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