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大视野2018年1月19日讯(记者 罗珍 特约通讯员 傅琳琳、叶章山 深圳报道)近日,位于深圳市龙岗区横岗街道四联路的一家单位员工因擅自剪树木,被罚款2000元。
这家单位的门前因道路上的树木枝叶繁茂,影响采光,于是,该单位员工就树木进行了修剪,一下子门口的树木就“瘦身”了一大圈。
可能在很多人看来,这一举动并没有什么。不过,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城市绿化管理办法》第四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损坏城市树木花草和绿化设施。
其实“确实有需要修剪的,可以提前跟城管部门沟通并按程序审批,我们也会做好相关工作,如若擅自修剪城市树木的,应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依法交纳罚款。”横岗街道执法队相关工作人员表示,擅自移伐、修剪树木不仅破坏城市绿化,还容易造成树木死亡。
在得知执法部门做出的处罚决定后,当事方也深感意外和后悔。
在此,横岗街道执法队也提醒广大市民,如确有需要修剪树木的,大家还是要经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依法依规办理审批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