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大视野2017年6月5日讯(记者 罗珍 特约通讯员 胡意、蒋小平 深圳报道)6月2日,随着64972元经济补偿款的成功支付,深圳市龙岗区园山街道劳动办顺利化解一起因企业搬迁引起的劳资纠纷。
据悉,5月26日在街道组织的法律法规宣传活动中,几位大姐前来咨询他们遇到的问题。她们所在的公司已经搬迁至惠州,而不同意跟随搬迁,但公司没有支付经济补偿,甚者连4、5月工资也没有支付。接到投诉后,园山街道劳动监察中队马上介入调查。经查,该公司因生产经营成本升高,已于去年底开始逐步搬迁,目前除少数设备外已基本搬迁完毕。该公司已通知不愿随迁的员工办理离职手续并结清工资,但员工不同意离职。该公司负责人还表示,公司还有数万元押金在房东及社区处,其无力支付员工经济补偿。摸清基本情况后,园山劳动办分三路行动:一路继续向公司负责人宣讲劳动法律法规,告知其尽力按法律规定支付员工经济补偿;另一路引导员工申请劳动仲裁,并出具免担保函等文书协助员工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第三路联系房东及社区负责人,核查到公司负责人所说的数万元押金属实。
经园山劳动监察中队监察员多次与房东及社区负责人沟通,告知物业被查封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远大于押金,说服房东及社区退还押金用于支付员工经济补偿。经过多次调解,用人单位终于同意支付工人的经济补偿款共计64972元。
据了解,园山街道劳动办敢于担当,积极践行“园山规矩”,以强烈责任心始终坚持以调解作为化解劳资纠纷第一手段,街道成立以来,劳资纠纷调解成功率上升了20%,保障了街道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