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大视野2016年11月20日讯(记者 罗珍 特约通讯员 谢星宏 深圳报道)130多公里长的海岸线,218.8平方公里的林地,山海资源得天独厚的深圳市大鹏新区年接待游客千万人次,近年更是成为深圳乃至珠三角地区户外运动目的地。据不完全统计,仅去年,登七娘山的人数达到2万人次以上,穿越东西涌、鹿咀、鹅公湾海岸线的人数超过10万人次。但随之增长的还有户外事故的次数,截止到目前,今年大鹏新区已发生近70起“驴友”迷路、遇险等山地救援事件,共救助近400人。
面对呈井喷式增长的户外运动热潮,未来大鹏如何做好户外运动的安全规范引导和保障体系建设?11月18日,由大鹏新区管委会主办,新区综合办、文体旅游局共同承办的“美丽大鹏”微畅谈第12期活动,以“安全户外运动,放心畅游大鹏”为主题,邀请新区相关职能部门、深圳市公益救援志愿者联合会、新区旅游协会、法律人士、资深驴友等各方代表,通过台上台下互动,围绕解决救援定位难、规避户外安全风险、加强安全知识宣传和完善相关法律保障等话题进行了探讨。活动中,新区旅游协会同时向所有游客发起户外安全文明倡议。
建救援联动机制 未来或无人机巡逻
11月5日傍晚,24名“驴友”因迷路被困排牙山。由大鹏公安局机训大队山地救援队和葵涌森林消防队等组成30多人的联合救援小组,通过吹高音哨子、呼喊和镰刀开路的方式,历经6小时夜间山林搜救才确定了受困“驴友”方位。
“山地救援不是说一报警,我们就知道你在什么位置。山上定位难,尤其在夜里,差个一二十米,便会给救援带来很大的困难。”活动中,大鹏公安局机训大队副大队长张华勇讲述了这宗备受关注的救援行动。“这24人是通过QQ群组队来穿越排牙山的,大家互不认识,也都没有户外登山经验,其中有个女孩子还穿着高跟鞋和裙子,拿着瓶可乐便跑来挑战排牙山,这绝对是对自己生命安全极不负责任的行为。”
“截止到目前,今年大鹏新区已发生近70起“驴友”迷路、遇险受困的警情,共救助将近400人。”据大鹏公安分局综合处副处长李军介绍,针对大鹏山地救援警情多的特点,该局在2014年开始推出了山体救援体系建设项目,组建30人山地救援队,与大鹏新区应急中心、森林,消防等职能部门、市公益救援队形成联动机制,加强山地救援保障。此外,针对救援定位难问题,还在遇险高发的“东西涌”、七娘山区域修建了救援标距柱,配套建设沙盘定位和电子地图系统,提高了救援的精度和速度。
李军表示,在一些地形复杂的区域,接下来大鹏分局正在规划安装一批高清的高空摄象头,通过实时信号,以更加准确进行野外定位;未来还将组建无人机中队,在东西涌海岸线进行有针对性的无人机巡逻。
记者从活动中了解到,大鹏新区相关职能部门正联合专业机构,将规划建设新区山林、郊野区域野外救援标识体系。
规划户外安全培训救援综合基地
“事前我们能做什么,才能减少户外运动安全事故的发生。作为新区旅游行业主管部门,我们主要从事前安会引导和提供保障方面去思考:如何让大家到大鹏体验每一项户外运动,都有必要的安全保障?未来的这个小目标应该可以实现。”大鹏新区文体旅游局副局长文艺介绍,这项规划目前已经列入大鹏新区文体旅游发展十三五规划里,即在未来两三年时间里,大鹏新区将建立一个户外运动培训和救援综合基地。
“所有的驴友、户外运动爱好人士,如果到大鹏来玩,不管是登山还是潜水,还是冲浪等等,都可以从这个基地获取相应的户外资讯和安全培训,我们也会在平台登记备案他们的信息,加强对户外运动的规范监管。”文艺表示,新区文体旅游局也在探讨:是否在一些户外运动核心区域,由政府购买服务,联合公益救援NGO组织,为驴友提供相关安全保障服务?“比如,新区今年推出的原住民向导培养成长计划,便是尝试‘驴友+本地向导+旅游服务’模式,从行业管理角度解决一些户外安全的问题。”
据了解,大鹏新区文体旅游局正在对现有的生态旅游区以及其中户外运动开展情况进行摸查,将进行运动分类、区域划分、安全级别细分和风险评估,引导社会组织参与行业自律和管理,加强户外安全保障休系建设。
热议:如何完善相关立法 为户外安全提供保障?
9月22日晚7时许,因海水涨潮、领队经验不足,导致某公司34名参与户外拓展的员工受困于西涌牛奶排。据南澳应急办副主任胡艳东回忆,当晚共投入超100人的队伍参与救援。
据统计,近年来发生在大鹏的“驴友”受困事件,超一半以上都是因参与者和组织者户外安全知识缺乏和准备不足所导致的。“驴友”要不要为自己的冒险行为承担责任?如何推动相关管理办法出台、为户外运动安全提供法律保障?这些话题引起了现场各方代表的热议。
“山野户外活动必须在自我能力确认的情况下,抱着对社会、对他人负责任的状态下开展,”深圳市公益救援志愿者联合会秘书长石欣表示,对于比如未经能力评估、盲目带几十人到无人区冒险行为,一些国家规定:相关责任人必须参与清洁山野等公共志愿服务多长时间,以达到惩诫和教育的目的。
法律如何为户外安全提供保障?嘉宾深圳市公益救援志愿者联合会外联负责人、广东盛唐律师事务所王勇飞律师表示,虽然咱们国家《旅游法》第十五条对旅游者在违反安全警示规定、不配合国家应对重大突发事件处置措施情况下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有相关规定,但在一个没有划定为旅游景区的区域,比如说东西冲穿越,在没有一个明确的管理主体的情况下,出现安全事故后,司法机构裁判时能否适用前述规定,尚存在争议。
王勇飞律师呼吁完善相关立法:深圳享有特区立法权,是否可以考虑将大鹏半岛作为一个特定的区域,以达到适用《旅游法》相关规定;或是在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后直接就户外运动领域制定一个特区条例,首先明确监管部门或牵头主管部门,对户外运动领域的相关参与主体进行相应的行政资质准入和登记;其二,将区域内的户外运动资源、线路等按类别划分难度等级和风险评估,与资质许可相对应;其三,明确俱乐部、个人、NGO组织、救援队伍等主体的权利义务,划分户外运动事故责任,具体模式可参照交通事故处置规定;其四,引入保证金或强制商业保险制度,要求户外运动俱乐部执行或组织相应风险等级的活动时,须缴纳保证金或购买相应等级的户外保险。
“除了政府和NGO救援组织的保障之外,要发动社会市场的资本如商业保险、基金等进入到这个行业中来,让他们为户外安全提供更有利的保障。”王勇飞律师认为,户外运动有风险,参加需谨慎,提议制定户外运动领域相应的法律法规,更好地引导、规范和建立户外运动安全保障体系,让更多的人体验到户外运动的乐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