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大视野2019年1月12日讯(记者 罗珍 特约通讯员 罗泽辉、张俊聪 深圳报道)日前,大鹏新区葵涌办事处三溪社区一本土居民想开办一家劳务公司,去社区工作站办理场地使用证明,被告知不能办理,原因是安全隐患没有整改。
该居民的出租房未按照要求安装安全指示灯、二楼未开辟逃生窗,被网格员巡查到,经劝改规定时间内未改,被列入消防隐患黑名单库。必须整改完毕后才能办理,“依据就是2018年推行的《居民公约》以及配套的《居民公约之消防安全实施细则》。”社区工作站工作人员耐心解释。当初制定居民公约,该居民也提了不少建议。听完解释后,该居民保证回去马上按照要求整改隐患,确保能顺利拿到场地使用证明。
据了解,2018年3月,针对辖区“三小”场所多、出租屋分布广、居民安全主体责任意识较弱等现状,葵涌党工委先试先行、率先发力,以关系居民切身利益的安全生产工作为切入点,在全市首创社区“居民公约”安全管理模式,选择三溪社区和官湖社区作为试点。在全区率先推行居民公约,同时也是2018年新区和葵涌办事处的基层治理微改革微创新项目。此外,2018年,葵涌办事处还被深圳市政府列为挂牌督办火灾高风险整治区域。如何用好用活居民公约,更是全力破解社区安全隐患治理难题的“重头戏”。
最初通过微信公众号、一家一户上门征求意见和建议后,再经过各社区党委讨论后形成征求意见稿,上报办事处层面征求各相关部门意见。随后,经过相关部门、专家的筛选、研究,律师的审核后,敲定10条居民公约,15条消防安全实施细则。最后由居委议事会、党员代表大会、居民小组户代表大会审议通过,报办事处备案后形成定稿。2018年10月底,居民公约实现9个社区全覆盖。
居民公约实施的效果怎么样呢?葵涌安监办负责人表示,此次制定的《居民公约》一方面广泛征求了居民意见,既是安全的很好宣传模式,同时也为后面的推行创造了有利局面。另一方面,从以前的倡导从以前的倡导性向约束性进行了转变,确实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相比其他单纯道德职责居民公约,倡导型引导规范居民行为,对于少部分无视自身及他人安全的居民,社区除了劝阻不听后上报基本没有其他更好办法,而这些往往又是隐患整治的重点。”但葵涌居民公约从辖区安全考虑,通过多道程序约定多项举措,打破社区无执法权带来的困境:对于第一时间发现的隐患,社区将先劝改并开出整改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不整改的将列入社区安全隐患黑名单库,隐患一日不除,名单一日不移出库。对于在黑名单库的居民,社区将不予办理房屋出租、入学证明及场地使用证明等手续,对于原居民,社区还可报办事处及社区股份公司,暂停发放其生态补助或者分红,迫使其整改隐患。对于极少数仍不整改或者隐患问题突出需要马上整改的,社区将上报办事处及时联合执法部门强制执法。
截至至目前,通过实行“居民公约”安全管理模式,葵涌各社区共已发出警告及整改要求231份。劝说无效后,70余家列入“黑名单库”,其中50家经过整改后已被移出“黑名单”,少数顽固分子社区联合办事处及新区消防大队开展联合执法采取三停、罚款或拘留措施十余家。如此明显的成效,既全力助推今年火灾高风险区域整治,也提升了群众满意度,赢得了良好的社会口碑。